兩名美國官員稱,該恐怖嫌疑人是“基地”組織的幫兇,協(xié)助其對美國海外公民直接進行致命襲擊,并有可能使用簡易爆炸裝置進行襲擊。然而,由于該 恐怖嫌疑人為美國公民且司法部門還未對其進行審查,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的無人機只能對其采取監(jiān)視行動而不能實施打擊。另有4名美國官員補充道,奧巴 馬總統(tǒng)的新政策限定,只有美國軍方有權擊殺海外美籍恐怖嫌疑人,美國中情局無此權利,這一政策給白宮出了一道難題。
但是,一名美國官員表示,美國國防部就該男子的危險度,是否足夠達到值得美國冒著國內(nèi)及國際的輿論壓力而“先斬后奏”一事產(chǎn)生了分歧。另一名美國官員稱,五角大樓已最終決定采取擊殺措施。
據(jù)悉,2013年奧巴馬為平息海外憤怒,針對美國無人機的行動范圍制定了新準則。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致命性武力措施僅被用于“防止或阻止對美國公民 的恐怖襲擊,并且,僅在抓捕無效、沒有其他合理替代措施的情況下”才有權采取致命性武力措施。擊殺的目標也必須符合“對美國公民造成持續(xù)而迫在眉睫的威 脅”這一法律定義。
一位官員表示,總統(tǒng)有權破例授權CIA基于過去案例采取行動或授權國防部進行執(zhí)行。奧巴馬計劃將中央情報局無人駕駛飛機轉移到國防部, 但遭到了美國國會的激烈反對。在該計劃公布之前,無論是CIA還是美國國防部的無人機都有權對恐怖目標采取行動,即使嫌疑人為美國公民。
美國官員稱,參眾兩院已凍結了將CIA的RQ-170隱形無人機艦隊轉移到美國國防部的資金。一些國會議員希望白宮允許CIA開展部分行動或授權國防部能在沒有位置范圍限定的條件下秘密采取行動。(實習編譯:李慧 審稿:聶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