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李琳,右莊可柱] 左李琳,右莊可柱
低空空域是國家重要戰(zhàn)略資源 具有重大價值
莊可柱作為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與低空管理相關的議案和建議。他介紹,大眾所關注的“低空開放”,說的是正在實施的“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低空空域是國家的重要戰(zhàn)略資源,像國土資源、海洋資源一樣,蘊藏著極大的經濟、國防和社會價值。建國以來,在國務院、中央軍委的領導下,一直由空軍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全國的空域管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我國航空事業(yè)特別是通用航空,在近些年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發(fā)展勢頭。為滿足各類通用航空飛行需求,這幾年,陸續(xù)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還有一些管理部門都提出來,要加快空域管理領域的改革步伐。
2010年8月以來,我國開始在多個地區(qū)開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試點工作,將低空空域進一步細分為管制空域、監(jiān)視空域和報告空域。在管制空域內的飛行活動,需要經過預先申請和批準,但批復的時間已經壓縮;在監(jiān)視空域和報告空域內,僅限目視飛行活動,航空用戶只要報備飛行計劃、通報飛行動態(tài),就可以組織飛行。在不同的飛行管制區(qū)有具體規(guī)定。這樣對航空用戶來講,簡化了飛行審批手續(xù),縮短了審批時限。
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不是簡單的“低空開放”
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一個《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yè)發(fā)展的指導意見》,明確將低空從1000米提升至3000米,這對于通用航空的發(fā)展到底是限制嚴了,還是放寬松了?
對此,莊可柱司令員指出,去年5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yè)發(fā)展的指導意見》,目前國家已經在推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所謂低空空域,指的是真高1000米以下的空域。對低空空域的飛行申請,國家進行了一些“簡政放權”,簡化了飛行審批和備案的程序。今后,隨著通航的發(fā)展和監(jiān)控手段的提高,在試點基礎上,也要逐步將監(jiān)視空域和報告空域的高度提高到真高3000米,更好地促進通航發(fā)展。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不是簡單的“低空開放”,必須以確保國家領空安全,確保首都地區(qū)、重要軍事目標和經濟目標、重要的地標性建筑等安全為前提。有些媒體在宣傳報道國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時,將其稱之為“低空開放”,導致有不少民眾認為“低空開放就是低空放開,可以自由飛行”,這也是“黑飛”等問題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由于通航飛行大多使用的是“低慢小”航空器,如果空域管理只是一味的強調開放,管理手段、管理法規(guī)不能及時跟上,就很難對“低慢小”航空器實施有效控制。
低空開放要循序漸進 逐步展開
今年2月,四川綿陽就出現過不明發(fā)光飛行器懷疑是無人機,逼停民航航班。如果低空完全放開了,這些“低慢小”目標,肯定會給低空管理帶來風險。
對此,莊可柱司令員表示認可,他認為如果不對“低慢小”加強管控,放任自流、聽之任之,一方面會出現各種違規(guī)飛行,將嚴重擾亂空中飛行秩序,甚至會威脅民航航班和正常訓練的軍隊飛機的飛行安全;另一方面,一旦發(fā)生空中相撞,還可能對地面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損失。所以,低空改革開放要循序漸進,逐步展開,既要服從于國家改革發(fā)展的大局,考慮經濟發(fā)展需求,也要考慮航空飛行安全和空防安全穩(wěn)定的需要。
任何國家對自己領空內的飛行活動,都有一些特殊的限制,特別是對首都地區(qū)的飛行活動,限制更多。在華盛頓、莫斯科的上空,都劃設有空中禁區(qū),從地面到無限高,都不能有任何的飛行活動,首都北京也不例外。如果“低慢小”航空器擅自闖入空中禁區(qū),即便沒有造成人員生命財產損失,也會產生很大的政治影響。比如,2012年的“玩具熊”事件,兩名瑞典人駕駛1架小型飛機,擅自闖入白俄羅斯領空,在明斯克郊區(qū)上空投放大量的玩具熊;2015年4月15日,美國1名男子駕駛小型飛機降落在國會大廈附近,導致國會大廈臨時關閉。這部分事例,也反映出低空空域管理不當,可直接危及重要目標安全和國家主權的問題。